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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及《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公共交通工具及不同指定交通座位將會實施強制配戴安全帶規例。政府由1月25日開始強制大家乘搭巴士等交通工具必須配戴安全帶,但實施七日後宣布取消巴士安全帶規定。想知道最新交通法例,一文看清巴士安全帶法例懶人包,注意巴士強制配戴安全帶取消安排、安全帶罰款等等,以免觸犯法例!
運輸及物流局在1月31日宣布,因應社會對相關條文適用範圍的討論,經過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乘客在專營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相關條文在刊憲刪除後將不會有乘客在乘坐專營巴士或非專營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而在條文予以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
換言之,現在大家乘搭巴士不會強制扣安全帶,但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的佩戴安全帶法定要求仍然繼續生效。
巴士安全帶法例生效日期原定由2026年1月25日起,巴士(包括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有關座位已安裝安全帶的話,乘客必須配戴安全帶。為了加強保障學童及平衡業界的營運需要,現有學生服務車輛必須在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當日起如車輛未符合此規定,將不可接載學生。
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如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三個月。除此之外,如果15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司機將會被被罰款最高$2,000。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帶能在意外中有效保護乘客,研究顯示可減低司機和乘客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風險分別約四成和七成,政府希望透過新規定加強道路、乘車和駕駛安全。
原定巴士安全帶法例實施後,運輸署提醒大家不可兩人或多人同時共用一條安全帶,司機或乘客不可使用夾子在安全帶上,會降低安全帶的功能,同屬違法。佩戴安全帶方法要正確,確保安全帶可使人緊扣在座位上;安全帶的橫帶應橫過上大腿,斜帶應橫過肩膊中間,緊貼胸部至鎖骨位置;帶扣應垂於身旁而非身上;必要時可調校安全帶長度;確保安全帶沒有其他物件纏着或壓着,並且沒有扭曲才扣緊。
至於巴士企位方面,運輸及物流局表示取消企位並不切實際,目前做法與其他國家一樣,無實施站立乘客須繫上安全帶的安排,但政府已向巴士公司提出要求,在購買新巴士時規格上要訂明設有更多連續扶手,必須在出口車門側加裝扶手,以保障下層企位乘客的安全。
1月25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夜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違例司機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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